欧洲标准 EN10346
EN 10346 连续热浸镀钢带产品
技术交货条件
CEN
欧洲标准化委员会
1.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厚度在 0.35-3.0mm(除非另有协议)的冷成型用低碳钢、建筑用钢、冷成型用高强钢连续热浸镀纯锌镀层(Z)、锌铁合金镀层(ZF)、锌铝合金镀层(ZA)、铝锌合金镀层(AZ)以及铝硅镀层产品(AS)和冷成型用多相钢连续热浸镀纯锌镀层(Z)、锌铁合金镀层(ZF)、锌铝合金镀层(ZA)产品交货技术条件。
这里厚度指涂镀后交货产品的最终厚度。
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宽度的钢带和宽度≥600mm的钢带剪切而成的钢板及宽度<600mm 的钢带剪切而成的定尺产品。
注1:镀(纯)铝产品可以接受,但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之内。
注2:如果在询价和订货时有协议,本标准也适用于厚度<0.35mm和>3.0mm 的连续热浸镀镀层扁平材产品。在这种情况下,产品的力学性能、镀层附着性和表面质量要求都应在订货或询价时进行协商。
注3:本标准规定的产品主要用于那些对冷成形性能、高强度、低屈服强度以及耐蚀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。产品的耐蚀性与镀层厚度即镀层重量有关(见7.3.2)。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可用于EN 10169-1、EN10169-2、EN10169-3中规定的用于建筑和一般工程用的有机涂层钢带的基板。
注4:如果在询价和订货时有协议,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连续热浸镀热轧钢带产品(与EN10149-2一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