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间管理要求之成品堆放
一、成品的堆放
1、分区域同一客户同垛堆放,不同厚度尺寸需同垛堆放时,必须先以大板在下,小板在上的原则,再以厚板在下、薄板在上的原则进行堆放;
2、板材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400mm;长、宽度在1000mm以下的成品板材限放两层,所有未上木架的成品卷料限放一层,上木架长、宽度在1000mm以上的成品板材限放三层,每垛板材重量晃超10吨;
3、每排成品摆放整齐,标签统一朝装卸行走通道方向,堆垛之间留有不低于100mm间距方便再次起吊,贴有标签侧保持有500mm的通道,方便人员通过;
4、对于不上木架的成品板材,长、宽度在1000mm以上的需垫放横切面为50×60(mm)以上木方4根,限放三层,长、宽度在1000mm以下的板材垫放横切面为50×60(mm)以上木方3-4根,垫木摆放位置要求上下对齐,限放三层。